某食品公司在产品包装上擅自使用“多彩贵州”商标被行政处罚
2021年9月,多彩贵州文化产业集团接到群众举报,市场上某食品公司生产的杨梅汁产品印有“多彩贵州”字样。因该公司未经我集团商标授权许可擅自使用“多彩贵州”商标及字样,为维护“多彩贵州”品牌合法权益,我集团作为“多彩贵州”商标唯一合法持有人向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。贵阳市乌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展开了立案调查,经调查,查证该食品公司的行为构成混淆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,于2021年12月17日依法对其做出没收违法包装袋1600个以及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,有效维护市场秩序,优化营商环境。